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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意见》
日期:2018-07-05 00:00:00  发布人: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847

 

 

 

 

 

 

重人科委〔201835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

教学质量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意见:

1. 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审查,从师德师风、道德操守、教学水平、教学技能等方面强化教师资格准入。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高、学高、艺高”的“三高”师资队伍。必须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决不允许攻击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等在课堂出现。

3. 对教师课堂教学环节严格要求,做到“五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做好课程考核。

4.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扎实推进院部考评、同行评议、专兼职督导评价、学生评教。

5. 开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选树一批先进和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

6. 深化课程考核改革,推行教考分离,促进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7. 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帮扶,实施老教师“传帮带”,加快培养一批中青年优秀骨干。

8. 深入开展教研活动,推行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等多样化的教研活动。

9. 加强对教师开展现代教育理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信息化时代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10.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二级院部领导和管理人员课堂听课制度,及时反馈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中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1874

 

 

 

 

 

 

 

 

 

 

 

 

 

 

 

 

 

 

 

 

 

 

 

 

 

 

 

 

 

 

 

 

主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7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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