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
线上教学质量管理的通知
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精神,按照学校总体安排,疫情期间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方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线上教学质量管理,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规范加强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防控期间教学“方式改变、质量不变”的原则,统筹规划实时在线教学质量跟踪监控,做好整个在线教学过程监控,通过做好线上教学听课组织,观测线上教学组织、学习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在线测验等教学活动大数据分析情况,进一步提升线上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二、工作原则
按照“全面性、全员性、全程性”的原则,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实施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
(一)全面性原则
对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有线上开设的课程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二)全员性原则
所有参与线上教学的师生及教学相关管理人员都要参与质量管理。
(三)全程性原则
对线上教学课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课程结束后与教师沟通交流,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性评价管理,保证教学效果。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落实各类听课人员工作任务安排
1.二级学院:教学院长每天线上听课不少于1学时;学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和教学秘书每周线上听课不少于2学时;
2.线上教学督查部门: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教务处、干部人事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线上听课不少于3学时;
3.校教学督导委员会:专职督导委员每周线上听课量不变,兼职督导委员每周线上听课不少于2学时。
(二)教务处负责全校线上教学组织协调工作
1.组织协调全校线上教学管理工作。拟定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充分利用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筹备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2.实施协同相关部门联系学院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教务处处级领导协同各相关部门实施线上教学联系制度,落实线上教学督查工作安排(附件1),积极与联系学院、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沟通交流,做到对各二级学院线上教学秩序的良好把控。
(三)督评办负责全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
1.做好教学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巡查和督导;组织专职督导和线上教学督查部门、会同教务处共同完成每周质量周报工作;组织学生教学信息站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教学信息反馈收集工作。
2.汇总线上教学质量信息。原则上在每周末,根据二级学院、专职督导和线上教学督查部门听课情况以及学生反应,就一周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整体汇总,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及时反馈各类教学信息。将意见及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分析研判教学质量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发布《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工作质量简报》等。
(四)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线上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
1.落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线上教学质量监督工作组,严格审核本单位所开课程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资源。
2.建立听课制度。各二级学院应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听课制度,除副科级以上领导、学院督导小组成员和教学秘书以外,其他教职工听课由二级学院自行规定,尽量做到本单位线上课程全覆盖。督促听课人员认真如实填写《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2),并进行随机抽查。
3.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线上教学意见收集整理,并根据师生反馈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加强对教师教学的指导和对学生学习的引导,对线上教学有困难的师生进行专门帮扶,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
(五)教师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1.强化思想引领。教师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在线上教学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践行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提升课程思政实效。
2.做好课程实施。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具体工作,保证线上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3.保存文案材料。线上教学结束后,教师应整理保存好所有教学过程性文案材料。
4.检验教学效果。学生返校后,应对已完成教学任务组织课程测验,检验学生线上学习效果并根据测验结果适时辅导。
(六)学生认真完成线上学习任务
1.认真参与学习。学生应准时参加线上学习,主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确保线上学习效果。
2.参与质量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干部要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堂考勤、收发作业、收集学生意见等工作。
3.及时沟通反馈。学生在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教师和学院反馈。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课人员应根据《2019-2020第二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表》(附件3),至少提前一天与被听课教师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取得联系,通知到教师并与其确定听课平台,并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听课管理办法》(重人科〔2019〕169号)文件中规定,提前进入线上课堂,不得打扰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二级学院及线上教学督查部门,于每周五下午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听课记录表》统一发送电子文档至督评办;每位校专、兼职督导委员于每周五下午之前,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线上教学听课记录表》发送至“重人科教育督导群”。
(三)每位专职督导于每周四下午前,将本周线上教学质量小结报送至督评办;线上教学督查部门,于每周五中午前将整理好的线上教学质量小结报送至督评办。
(四)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梳理并推广线上教学中的先进经验和优质资源,积极开展线上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师运用现代信息化的手段与能力。
(五)在进行线上教学过程中,若出现教学事故情况,相关人员须按《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暂行)》(重人科〔2019〕67号)文件中规定及时上报。
联系人:饶丹 邮箱:3694240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