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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0-06-14 00:00:00  发布人: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57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关于开展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专项检查的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课堂教学过程规范管理,提升学校整体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对全校授课教师进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615- 1130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被听课教师课堂教学(含教案、教材、教学日历)、教师教学工作量、课程考核(含命题任务书、过程性考核评价依据及评分、试卷评阅、学生成绩分析)、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的规范性及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落实情况;师德师风、课程思政在教学过程中(含课程考核中)的贯彻落实。

三、检查方式及具体安排

   (一)外聘、特内聘教师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2020615日至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结束,其中听课时间至教师授课结束;

2.校级督导委员检查全校外聘、特内聘教师教学情况,每位校级督导委员听评课不少于2学时;

3.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统筹组织检查本学院外聘、特内聘教师教学情况,做好任务分配工作,达到听课全覆盖。

(二)“三新”教师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202097-1023,其中听课任务到930日结束;

  2.校院两级督导共同进行检查。着重检查新入职教师、新授课的教师、开新课的教师“三新教师”教学情况;

3.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统筹组织检查本学院,做好任务分配工作,达到听课全覆盖;

4.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行政兼课教师、辅导员专项检查:

1.检查时间:202097-1030,其中行政兼课教师听课任务到930日结束;

  2.校院两级督导共同进行检查,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统筹组织检查本学院。要求做到通识课、专业课全覆盖;

3.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总结

各项专项检查全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校专职教育督导委员要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类教师教学工作存在的共性及差异性问题,针对性的出台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类授课教师总体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分类列举);

3.学院在听课过程中,已经及时解决了的问题;

4.不同类型教师教学工作问题的整改措施。

(二)时间要求

1.外聘、特内聘教师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730日前交。

2.三新、行政兼课教师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08日前交。

3.辅导员专项检查工作总结1130日前交。

 

联 系 人:饶丹      联系电话:42461221  

办公地点:行知楼202

 

特此通知

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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