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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6 17:17:37  发布人: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1147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教务函〔202134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教风状况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持续贯彻《“三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重人科〔2019188号)文件要求,落实学校2021年教学工作大会精神,全面提高学校“三风”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评学评教管理办法要求,扎实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本学期从第13周开始开展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3周周三10:00—第15周周三17:00。(2021526日—202169日)

二、评价范围

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评价本学期所讲授的所有课程。

学生评教:本学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生评价本学期所学习的所有课程。

三、评学和评教方法

(一)教师凭工号及密码登陆学校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考评”进行评学。(详见附件1

(二)学生凭学号和密码登陆学校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评价”进行评教。(详见附件1

(三)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线上参评的教学单位可开展线下评学评教。(详见附件2、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教师评学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评学活动。

(二)学生评教

全体学生均应进行评教活动,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采取关联机制,即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无法查看期末成绩。

为有效保证评教结果真实客观、公平公正,本次评教为匿名评教,评教结果将用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本次评教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位老师的教学工作;二级学院务必严格保密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如有违规行为,学生可向教务处进行反馈。

(三)结果运用

为有效提升每位教师教学水平,综合运用评教结果,本学期对各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在排名最后3%的教师,学院需组织教学督导委员有针对性地选择听课。经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评议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院应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帮助其改进教学。

(四)二级学院

各学院应及时查看、统计、汇总本单位教师评学、学生评教的结果,并向相关班级反馈意见。同时,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学院负责严格保密。评价结果经教学院长审核后,及时报送到教务处。

(五)教务处

教务处将对网上评价参与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未能按时完成网上评学评教的教学单位、班级、教师和学生进行实时反馈,对参评率低于90%的教学单位,学院需根据反馈名单随机抽查部分人员,召开评学评教交流座谈会。

(六)材料报送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及时总结评学评教工作,在615日前,将学院评学评教结果汇总表学院评学评教工作总结(总结应包含学院评价结果分析、线上+线下开展情况、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四个要素)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

2.针对学院排名最后3%的教师,经学院评议、教学督导委员听课后,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院应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课4周前提交针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的整改报告及教学督导委员听评课表(即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

3.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电子件发送至379257320@qq.com,纸质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246598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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