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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专项检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6 00:00:00  发布人: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808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专项检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与工作就业处、教育督导与评估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各教学环节规范管理,根据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项整改工作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期末课程考核和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及验收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20720日—30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1.2019-2020学年期末课程考核材料。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即覆盖全部教师、全部年级、全部专业、全部课程。

2.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落实到每位教师、每个学生。

(二)课程考核检查内容

1.完整性检查

主要包括命题、评阅与成绩记载和组织管理等环节。涵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大纲、命题任务书、AB卷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过程性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册、试卷分析、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等全过程材料。

2.一致性检查

命题环节中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命题任务书以及试卷中关于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的一致性。

3.规范性检查

试卷命题及评阅环节符合学校文件规范和要求,遵照重人科〔201355号《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和重人科教函〔201774号《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试卷评阅工作规范》文件执行。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内容

1.完整性检查

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总结等环节。涵盖各学院组织动员、管理细则、工作指南、评分标准、各类统计表格、总结分析等全过程材料。

2.一致性检查

各类统计表格、学生工作手册、初稿(题目科可和其他材料略有出入)、定稿中的选题题目、选题来源、选题类型、指导教师等信息的一致性。

3.规范性检查

各环节符合学校文件规范和学院相关细则要求,遵照重人科〔2019176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文件和4月份专项检查后的整改方案标准执行。

三、检查流程

(一)教师自查

教师对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检查验收参考标准》、《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验收参考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完成后提交所在二级学院。

(二)学院检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课程考核检查验收参考标准》(附件1)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验收参考标准》(附件2)要求开展全面检查,学院检查完成后向学校检查组申请检查组验收。

(三)学校检查组验收

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申请验收需在同一时间段且已完成教师及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组依据验收参考标准随机抽查。检查完成后各组联络员汇总信息并及时反馈二级学院,做好后续整改和相关工作安排。

四、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校内专家、教务处及教育督导与评估办公室组成(具体分组安排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检查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校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深入领会合格评估“重在建设”在问题整改阶段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评估和整改是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校突出特色、内涵发展的良好机遇,力争通过本轮整改工作,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改进和提升,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通力协作,扎实推进

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类整改项目。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深入查摆,总结提高,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确保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明确责任,严明纪律

各二级学院要对照验收参考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抓好整改建设项目的落实;要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附件: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程考核检查验收参考标准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验收参考标准

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程考核专项检查及验收工作分组安排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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